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 炼钢作业部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24-12-14

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  炼钢作业部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一、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 炼钢作业部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简称首钢迁钢)前身为河北省首钢迁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省首钢迁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21218日,2014312日正式更名为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公司位于河北省唐山市迁安市经济开发区兆安街025号。

二、项目组成员

项目负责人:李英儒

报告编制人:李英儒

评价组成员:王硕、李萌

三、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首钢迁钢炼钢作业部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存在或产生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锰及其化合物、氧化钙、氨、甲烷、铁及其化合物粉尘、其他粉尘、石灰石粉尘、白云石粉尘、萤石混合性粉尘、矽尘、噪声、工频电磁场、高温及热辐射等。

从检测结果可知,所测工作场所空气中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锰及其化合物、氧化钙、矽尘、其他粉尘、石灰石粉尘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所测工种接触工频电磁场电场强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所测工种接触高温辐射强度除一炼钢炼钢工、一炼钢1#LF炉精炼工、一炼钢1#RH精炼工、一炼钢2#RH精炼工、一炼钢浇铸工(中包)、一炼钢浇铸工(大包)、精整工(一炼钢区)、二炼钢炼钢工(炼钢)、二炼钢钢包准备工(热修)(相关方)、二炼钢渣处理工(相关方)、二炼钢2#LF炉精炼工、二炼钢3#RH精炼工、二炼钢4#RH精炼工、二炼钢浇铸工(中包)、二炼钢浇铸工(大包)、精整工(二炼钢区)外,其他工种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所测工种接触噪声等效连续声级计算结果除二炼钢2#LF炉精炼工外,其他工种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转炉炼钢、炉外精炼、连铸浇钢及热修包等过程中接触高温铁水或钢水,生产过程产生高温,并且在炎热的夏季,环境温度较高,造成部分岗位接触高温强度较大,企业为高温岗位配备防暑降温药品,并在休息室及控制室内设置有空调。

由于工艺以及设备本身的限制,生产运行过程中噪声较大,二炼钢2#LF炉精炼工接触噪声等效声级较大,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部分作业地点瞬时噪声值较大,企业为作业人员配备了防噪耳塞,作业人员正确佩戴防噪耳塞后实际接触噪声强度能满足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四、评价结论

经过对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炼钢作业部生产作业场所现场检查、检测、分析、评价,该公司工作场所选址、总体布局、职业病防护设施、辅助用室和职业卫生管理等均符合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综合分析,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炼钢作业部符合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