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化国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遵化市污水处理厂类Ⅳ类提标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发布日期:2024-12-14

遵化国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遵化市污水处理厂类Ⅳ类提标改造项目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一、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遵化国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遵化市污水处理厂类Ⅳ类提标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项目简介:遵化国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遵化市污水处理厂类Ⅳ类提标改造项目于2022529日取得了遵化市行政审批局下发的项目核准批复(编号:遵审投资核字〔20228号)。项目规模:污水处理规模8万立方米/日。

二、项目组成员

项目负责人:李英儒

报告编制人:李英儒

评价组成员:薛少静、刘亚斌

三、建设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该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或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甲烷、二氧化碳、硫化氢、氨、臭氧、铁及其化合物粉尘、其他粉尘、噪声、工频电磁场

所测工作场所空气中氨、硫化氢、二氧化碳、臭氧、其他粉尘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所测工种接触工频电磁场强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所测噪声等效声级计算值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四、评价结论

通过对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体防护用品、应急救援设施及其合理性与有效性评价和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健康监护等符合性评价,同时结合本次职业病危害检测和体检结果,在该项目所采取的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防护措施均正常运转情况下,能起到控制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的作用。遵化国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遵化市污水处理厂类Ⅳ类提标改造项目当前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遵化国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遵化市污水处理厂类Ⅳ类提标改造项目在将来正常生产过程中,在采取了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措施和建议情况下,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五、专家组评审意见

家通过听取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的介绍并进行认真评审论证,专家组认为《控评报告》对该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分析,对职业健康条件及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符合性进行了评价,并通过检测检验数据及统计分析评价了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有效性。

专家组同意通过该《报告》,《报告》按专家组意见修改,经专家组长复核确认后可作为项目验收的依据,并存档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