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钢铁集团迁安红山铁矿有限公司100万t/a地下采矿工程充填系统职业病危害控制
发布日期:2024-04-03

河北钢铁集团迁安红山铁矿有限公司

100t/a地下采矿工程充填系统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一、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河北钢铁集团迁安红山铁矿有限公司100t/a地下采矿工程充填系统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项目简介:河北钢铁集团迁安红山铁矿有限公司100t/a地下采矿工程于20127月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颁发了红山铁矿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证(证号:冀发改产业核字[2012]46号)。该矿设计开采范围为-100m-400m之间矿体。设计生产规模为100t/a铁矿石,主要采用分段空场嗣后充填采矿法。

二、项目组成员

项目负责人:李冰

报告编制人:李冰

评价组成员:赵丹阳、薛少静

三、建设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该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矽尘、噪声。

根据检测数据可知,所测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浓度均符合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根据检测结果可知,所检工种噪声8h等效连续声级计算结果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该矿为接噪人员配备防噪耳塞,耳塞的型号为bilsom303s型防噪耳塞,NRR值为29dBA),最大降噪值为11dBA),耳塞符合要求,配备的防尘口罩为KN95型,口罩符合要求。企业应加强职工培训,作业期间必须佩带耳塞、口罩。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1、评价结论

河北钢铁集团迁安红山铁矿有限公司100t/a地下采矿工程充填系统在实施过程中,能够落实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经现场调查,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正常运行;本次评价检测所测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该项目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达到了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该项目在将来正常生产过程中,采取了本报告所提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强)度能够得到有效控制,符合国家和地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2、建议

1)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的要求对接害人员进行体检。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由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该矿体检应按照职工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体检,体检项应跟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情况一致。该矿按规定每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2)应加强现场设备设施的维护,发现问题,及时修缮,保证设备及防护设施随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3)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48号)规定,自该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

4)检维修作业过程中,应做好个体防护,并加强监督,确保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能够正确配戴防护用品。

5)职业病防治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最新要求,不断完善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五、专家组评审意见

经过讨论和审议,专家认为评价报告对该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分析,对职业健康条件进行了评价,对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符合性进行了评价,并通过检测数据及统计分析评价了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有效性。评价报告基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同意通过该评价报告的审查。但评价单位应按照专家意见对报告进行补充修改后需经专家审核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