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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欣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5000吨/年有机环保阻燃材料联产3000吨/年乙酸叔丁酯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一、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河北新欣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5000吨/年有机环保阻燃材料联产3000吨/年乙酸叔丁酯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项目简介:河北新欣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5000吨/年有机环保阻燃材料联产3000吨/年乙酸叔丁酯项目于于2020年7月22日在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备案证号冀发改政务备字[2020]132号,主要生产规模(1)异丁基次磷酸铝5000吨/年;(2)硫酸钠(晶体)4063吨/年;(3)叔丁醇45.7吨/年;(4)乙酸叔丁酯3000吨/年;(5)二异丁烯90吨/年。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位于中捷石化厂区(西区、东区)内,中捷石化位于沧州临港技术经济开发区中捷产业园区规划的石化园区。
二、项目组成员
项目负责人:王双棉
报告编制人:王双棉
评价组成员:王双棉、薛少静、赵丹阳
三、建设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该项目在运行过程中存在或产生主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异丁烯、乙酸、氢氧化钠、其他粉尘、高温、工频电磁场、噪声。
该项目作业场所所测化学因素、粉尘、噪声浓度/强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规定。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1、评价结论
通过对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体防护用品、应急救援设施及其合理性与有效性评价和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健康监护等符合性评价,同时结合本次职业病危害检测和体检结果,在该项目所采取的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防护措施均正常运转情况下,能起到控制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的作用。河北新欣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5000吨/年有机环保阻燃材料联产3000吨/年乙酸叔丁酯项目当前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河北新欣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5000吨/年有机环保阻燃材料联产3000吨/年乙酸叔丁酯项目在将来正常生产过程中,在采取了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措施和建议情况下,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2、建议
(1)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8号)规定,自该项目竣工验收之日30日内进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
(2)根据实际项目增设化学因素的日常监测,通过日常监测及时了解、掌握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早期发现职业危害,及时采取防护措施,同时,做好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应确保外来人员进入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场所,配备有效的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4)加强职业卫生教育,提高工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同时加强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使用现场监督管理,督促工人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切实保护工人健康。
(5)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应依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规定的体检项目及体检周期对接害职工进行体检,新入职人员应做岗前体检,调岗人员应做转岗前职业健康监护检查。
(6)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90号)规定,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公告栏、网站等方式及时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承担单位、评价结论、评审时间及评审意见,以及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时间、验收方案和验收意见等信息,供本单位劳动者和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查询。
(7)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90号)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将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工作过程形成书面报告备查。
(8)新欣园公司应注意对关键控制点场所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9)设备大修时,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为检维修人员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并督促检维修人员的正确佩戴。同时应做好设备大修时的应急救援工作。
(10)告知卡和警示标识应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发现有破损、变形、变色、图形脱号脱落、亮度老化等影响使用的问题时及时修整或更换。
(11)企业应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对职业病危害告知卡、中文警示说明、警示标识进行规范。
(12)建议在高温季节对高温进行补测。
(13)职业病防治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最新要求,不断完善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五、专家组评审意见
经过讨论和审议,专家认为评价报告对该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分析,对职业健康条件进行了评价,对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符合性进行了评价,并通过检测数据及统计分析评价了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有效性。评价报告基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同意通过该评价报告的审查。但评价单位应按照专家意见对报告进行补充修改后需经专家审核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