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卡优艾希杰渤铝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防撞梁和电池箱体轻量化零部件绿色智能化生产线
发布日期:2022-08-02

一、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戴卡优艾希杰渤铝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防撞梁和电池箱体轻量化零部件绿色智能化生产线一期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项目简介:戴卡优艾希杰渤铝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防撞梁和电池箱体轻量化零部件绿色智能化生产线一期项目于2020227日取得了备案信息(备案证号:冀发改外资备〔202016号),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利用原有厂房,新建防撞梁和电池箱体轻量化零部件绿色智能化生产线一期项目。主要产品包含防撞梁、电池箱体、吸能盒、副车架、散热器、发动机支架及其他加工零部件等,主要工艺为锯切、弯曲加工、冲压加工、CNC加工、热处理时效、FSWCMT、手工焊接、拉铆、打磨、激光刻字等。项目建成后年产防撞梁50万套、电池箱1万套,吸能盒、发动机支架等其它零部件2000吨。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公司现有厂房内,戴卡优艾希杰渤铝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位于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89号。

二、项目组成员

项目负责人:李英儒

报告编制人:赵丹阳

评价组成员:李冰、王双棉

三、建设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该项目在运行过程中存在或产生主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铝合金粉尘、电焊烟尘、锰及其化合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二氧化碳、氮氧化物、臭氧、紫外辐射、激光、噪声。

该项目接触化学因素、物理因素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1、评价结论

通过对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体防护用品、应急救援设施及其合理性与有效性评价和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健康监护等符合性评价,同时结合本次职业病危害检测和体检结果,在该项目所采取的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防护措施均正常运转情况下,能起到控制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的作用。戴卡优艾希杰渤铝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防撞梁和电池箱体轻量化零部件绿色智能化生产线一期项目当前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戴卡优艾希杰渤铝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防撞梁和电池箱体轻量化零部件绿色智能化生产线一期项目在将来正常生产过程中,在采取了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措施和建议情况下,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2、建议

1)企业应加强现场设备设施的维护,发现问题,及时修缮,使设备及防护设施随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2)通过日常监测及时了解、掌握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早期发现职业危害,及时采取防护措施,同时,做好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建议夏季高温补测。

3)加强职业卫生教育,提高工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同时加强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使用现场监督管理,督促工人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切实保护工人健康。

4)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8号)规定,自该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

5)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90号)规定,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公告栏、网站等方式及时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承担单位、评价结论、评审时间及评审意见,以及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时间、验收方案和验收意见等信息,供本单位劳动者和卫生行政部门查询。

6)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90号)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将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工作过程形成书面报告备查。

7)告知卡和警示标识应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发现有破损、变形、变色、图形符号脱落、亮度老化等影响使用的问题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8)应监督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规定的体检项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9)职业病防治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最新要求,不断完善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五、专家组评审意见

经过讨论和审议,专家认为评价报告对该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分析,对职业健康条件进行了评价,对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符合性进行了评价,并通过检测数据及统计分析评价了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有效性。评价报告基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同意通过该评价报告的审查。但评价单位应按照专家意见对报告进行补充修改后需经专家审核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