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中邦工业气体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21-03-25

唐山中邦工业气体有限公司

一、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唐山中邦工业气体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该公司位于河北省遵化市建明镇穆家庄村南。该公司主要生产装置包括1KDONAr-21000/25000/780型空分装置,生产规模为氧气21000Nm3/h、氮气25000Nm3/h、氩气780Nm3/h

二、项目组成员

项目负责人:魏胜桃

报告编制人:赵丹阳

评价组成员:霍丽芳、关蕙雨

三、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或存在噪声职业病危害因素。

该公司运行工接触的噪声作业场所8小时等效连续声级超出了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个体噪声检测岗位工种8h等效连续声级也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四、评价结论

经过对唐山中邦工业气体有限公司生产作业场所现场检查、检测、分析、评价,该公司工作场所选址、总体布局、职业病防护设施、辅助用室和职业卫生管理等均符合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综合分析,唐山中邦工业气体有限公司符合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司烧结生产线烟气脱硫脱硝深度治理工程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一、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司烧结生产线烟气脱硫脱硝深度治理工程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项目简介: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司烧结生产线烟气脱硫脱硝深度治理工程(以下简称该项目)于201876日取得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备案编号:迁行审投资备字[2018]129号。主要建设内容:脱硫脱硝主系统以及生产辅助设施。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位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司烧结厂西侧。

二、项目组成员

项目负责人:朱峰

报告编制人:赵丹阳

评价组成员:关蕙雨、赵月

三、建设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该项目在运行过程中存在或产生主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其他粉尘、活性炭粉尘、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氟化氢、汞及其化合物、硫酸及三氧化硫、氨、甲烷、氢氧化钠、五氧化二钒、噪声、高温。

该项目作业场所所测的化学因素、噪声、高温浓(强)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1、评价结论

通过对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体防护用品、应急救援设施及其合理性与有效性评价和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健康监护等符合性评价,同时结合本次职业病危害检测和体检结果,在该项目所采取的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防护措施均正常运转情况下,能起到控制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的作用。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司烧结生产线烟气脱硫脱硝深度治理工程当前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司烧结生产线烟气脱硫脱硝深度治理工程在将来正常生产过程中,在采取了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措施和建议情况下,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2、建议

1)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8号)规定,自该项目竣工验收之日30日内进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

2)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0号)规定,应将该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工作过程形成书面报告备查。该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应当在验收完成之日起20日内向管辖该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书面报告,书面报告的具体格式参照《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厅安健[2017]37号)附件6

3)加强女工卫生保健工作,合理安排妇女劳动工作,做好妇女特殊五期特殊生理周期的劳动保护。

4)加强职业病危害日常监测,通过日常监测及时了解、掌握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早期发现职业危害,及时采取防护措施,同时,做好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5)催化剂更换过程,应采取有效工程防护措施,并为作业人员配备有效的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确保作业人员职业健康。

6)应确保外来人员进入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场所,配备有效的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7)加强职业卫生教育,提高工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同时加强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使用现场监督管理,督促工人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切实保护工人健康。

8)应注意对关键控制点场所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9)设备大修时,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为检维修人员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并督促检维修人员的正确佩戴。同时应做好设备大修时的应急救援工作。

10)告知卡和警示标识应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发现有破损、变形、变色、图形脱号脱落、亮度老化等影响使用的问题时及时修整或更换。

11)《职业卫生档案》是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和监察执法的重要依据,应永久保存、妥善保管。当管理人员变化时,要做好交接工作。

12)职业病防治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最新要求,不断完善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五、专家组评审意见

经过讨论和审议,专家认为评价报告对该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分析,对职业健康条件进行了评价,对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符合性进行了评价,并通过检测数据及统计分析评价了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有效性。评价报告基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同意通过该评价报告的审查。但评价单位应按照专家意见对报告进行补充修改后需经专家审核确认。


 

唐山瑞鑫液化气体有限公司

一、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唐山瑞鑫液化气体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位于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十八加甸头区三亚道以南,中石油LNG接受站界区内西侧。该公司主要生产装置包括1套常温分子筛吸附纯化、规整填料塔无氢制氩的液体空分装置,生产规模为日产液化气723t,其中液氧547t,液氮150t,液氩26t

二、项目组成员

项目负责人:刘振国

报告编制人:赵丹阳

评价组成员:关蕙雨、王双棉

三、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或存在乙二醇、甲烷、噪声、高温、低温、工频电磁场等职业病危害因素。

该公司工作场所所测空气中乙二醇的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操作工岗位接触噪声的强度不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五、评价结论

经过对唐山瑞鑫液化气体有限公司生产作业场所现场检查、检测、分析、评价,该公司工作场所选址、总体布局、职业病防护设施、辅助用室和职业卫生管理等均符合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综合分析,唐山瑞鑫液化气体有限公司符合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唐山宇锋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滦平分公司

一、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唐山宇锋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滦平分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位于滦平县张百湾镇张百湾村该公司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制造、销售水泥熟料及水泥、粒化高炉矿渣粉、干粉砂浆水泥添加剂。该公司主要包括原料储存及输送、水泥原料配料及粉磨水泥储存及包装公辅工程等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场所。生产规模为年产成品水泥90000t

二、项目组成员

项目负责人:刘振国

报告编制人:赵丹阳

评价组成员:关蕙雨、宋平

三、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或存在石膏粉尘、水泥粉尘、其他粉尘盐酸、电焊烟尘、锰及其化合物、一氧化碳、臭氧、紫外线、工频电磁场、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

该公司工作场所除巡检工接触噪声检测结果不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规定外,其他场所所测空气中水泥粉尘、盐酸、电焊烟尘、锰及其化合物、一氧化碳、二氧化氮、一氧化氮、臭氧、紫外辐射浓度/强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六、评价结论

经过对唐山宇锋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滦平分公司生产作业场所现场检查、检测、分析、评价,该公司工作场所选址、总体布局、职业病防护设施、辅助用室和职业卫生管理等均符合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综合分析,唐山宇锋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滦平分公司符合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唐山海港旭宁化工有限公司

溴素生产设施节能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一、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中海石油中捷石化有限公司50万吨/年催化裂化装置烟气达标处理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该项目位于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旭宁化工溴素的总产能达到3000/年,该项目进行后预计吨溴产品节约天然气68Nm3

二、项目组成员

项目负责人:刘振国

报告编制人:赵丹阳

评价组成员:李冰、王双棉

三、建设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该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甲烷、氯、盐酸及氯化氢、溴、溴化氢、二氧化硫、硫酸、氢氧化钠、一氧化碳、其他粉尘、噪声、高温。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1、评价结论

中海石油中捷石化有限公司50万吨/年催化裂化装置烟气达标处理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在遵循国家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本报告提出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措施,将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情况下,建成投产后,预期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可得到有效的控制,劳动者的职业健康基本可以得到保障。中海石油中捷石化有限公司50万吨/年催化裂化装置烟气达标处理项目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2、建议

1)切实落实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采用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2)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0号)、《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7]95号)规定,建设单位应将该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过程形成书面报告备查。书面报告的具体格式参照《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厅安健[2017]37号)附件4

3)应确保外来人员进入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配备有效的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4)在初步设计阶段,应组织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5)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6)在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建设单位应当向其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如实申报本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7)按照《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7]95号)等相关要求,旭宁化工应当通过公告栏、网站等方式及时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承担单位、评价结论、评审时间及评审意见,以及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时间、验收方案和验收意见等信息,供本单位劳动者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查询。

8)项目建成运行后,运营方应加强职业卫生管理,落实主体责任。若部分岗位采取外包形式,项目单位与外包单位签订生产作业协力人员管理协议,明确职业卫生管理职责,并按有关法律规定与承包方签定委托合同,明确责任、义务以及所采取综合防护措施、作业培训等,同时对外包单位和个人进行职业病危害告知,确保接害人员作业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加强个人防护,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9)该项目建成投产后应加强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检修、维护,同时做好接害人员个体防护用品的维护与管理,确保正常使用。

10)建设施工过程应选择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明确职业卫生管理职责,并督促施工单位针对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特征采取相应控制措施,同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

五、专家组评审意见

中海石油中捷石化有限公司50万吨/年催化裂化装置烟气达标处理项目在评价单位评价资质服务范围之内,评价目的明确、依据较充分、方法程序正确;评价报告对项目进行的工程分析较详细,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辨识,评价内容较完整;报告的编制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有关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评价结论正确;专家组同意通过《评价报告》,《评价报告》按专家意见修改完善,经专家组长复核确认后可通过评审。


中海石油中捷石化有限公司

50万吨/年催化裂化装置烟气达标处理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一、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中海石油中捷石化有限公司50万吨/年催化裂化装置烟气达标处理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中海石油中捷石化有限公司位于沧州临港技术经济开发区中捷产业园区规划的石化园区,该项目拟建于该公司50万吨/年催化裂化装置界区内,不新增占地。建设规模51280Nm3/h烟气处理设施。

二、项目组成员

项目负责人:刘振国

报告编制人:赵丹阳

评价组成员:李冰、王双棉

三、建设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该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一氧化碳、氮氧化合物、二氧化硫、三氧化硫、氢氧化钠、氨、其他粉尘、噪声、高温。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1、评价结论

中海石油中捷石化有限公司50万吨/年催化裂化装置烟气达标处理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在遵循国家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本报告提出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措施,将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情况下,建成投产后,预期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可得到有效的控制,劳动者的职业健康基本可以得到保障。中海石油中捷石化有限公司50万吨/年催化裂化装置烟气达标处理项目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2、建议

1)切实落实初步设计报告提出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采用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2)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0号)、《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7]95号)规定,建设单位应将该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过程形成书面报告备查。书面报告的具体格式参照《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厅安健[2017]37号)附件4

3)定期对报警器及便携式检测器等进行校验,确保其良好可靠,发生事故时可及时报警,便于在事故早期进行处理,预防事故扩大化。

4)应确保外来人员进入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配备有效的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5)在初步设计阶段,应组织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6)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7)在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建设单位应当向其所在地县级以上职业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如实申报本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8)按照《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7]95号)等相关要求,中捷石化应当通过公告栏、网站等方式及时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承担单位、评价结论、评审时间及评审意见,以及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时间、验收方案和验收意见等信息,供本单位劳动者和职业卫生行政部门查询。

9)项目建成运行后,运营方应加强职业卫生管理,落实主体责任。若部分岗位采取外包形式,项目单位与外包单位签订生产作业协力人员管理协议,明确职业卫生管理职责,并按有关法律规定与承包方签定委托合同,明确责任、义务以及所采取综合防护措施、作业培训等,同时对外包单位和个人进行职业病危害告知,确保接害人员作业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加强个人防护,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10)该项目建成投产后应加强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检修、维护,同时做好接害人员个体防护用品的维护与管理,确保正常使用。

11)建设施工过程应选择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明确职业卫生管理职责,并督促施工单位针对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特征采取相应控制措施,同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

五、专家组评审意见

中海石油中捷石化有限公司50万吨/年催化裂化装置烟气达标处理项目在评价单位评价资质服务范围之内,评价目的明确、依据较充分、方法程序正确;评价报告对项目进行的工程分析较详细,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辨识,评价内容较完整;报告的编制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有关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评价结论正确;专家组同意通过《评价报告》,《评价报告》按专家意见修改完善,经专家组长复核确认后可通过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