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试金石检测科技(大厂)有限公司年检验检测14万件航空航天零部件项目目职业病危
发布日期:2024-12-14

中航试金石检测科技(大厂)有限公司

年检验检测14万件航空航天零部件项目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一、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中航试金石检测科技(大厂)有限公司年检验检测14万件航空航天零部件项目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项目简介:中航试金石检测科技(大厂)有限公司年检验检测14万件航空航天零部件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于2024410日取得了大厂回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下发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备案编号:大审备〔20240030号)。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租用现有厂房面积约16910平方米。购置试验机、辅助设备及配套环保健康安全等鼓励类设备200余台()该项目建成后年检测能力14万件航空航天零部件。主要检验检测流程:任务委托确认检测方法试样加工样品检查测试数据处理检测报告交付。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项目建成后,年检测能力14万件航空航天零部件。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位于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四路北侧、首创大街西侧,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9°54'45.9300",东经116°54'53.8949",厂区西侧为大厂检验认证产业园,东侧为首创大街,南侧为工业四路,北侧为空地。

二、项目组成员

项目负责人:赵丹阳

报告编制人:赵丹阳

评价组成员:关蕙雨、王硕

三、建设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该项目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存在或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矽尘、人造矿物纤维绝热棉粉尘(玻璃棉、矿渣棉、岩棉)、滑石粉尘、电离辐射(X射线)、噪声

本次所检工种接触的工作场所空气中矽尘、人造矿物纤维绝热棉粉尘(玻璃棉、矿渣棉、岩棉)、滑石粉尘、噪声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所检工种接触噪声等效连续声级计算结果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该公司使用的GE450X射线探伤机工作场所辐射水平的范围为:0.10μSv/h~0.12μSv/h,检测结果符合《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117-2022)的要求。该公司使用的MXR-320HP/11X射线探伤机工作场所辐射水平的范围为:0.10μSv/h~0.12μSv/h,检测结果符合《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117-2022)的要求。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1、评价结论

通过对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体防护用品、应急救援设施及其合理性与有效性评价和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健康监护等符合性评价,同时结合本次职业病危害检测和体检结果,在该项目所采取的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防护措施均正常运转情况下,能起到控制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的作用。中航试金石检测科技(大厂)有限公司年检验检测14万件航空航天零部件项目当前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中航试金石检测科技(大厂)有限公司年检验检测14万件航空航天零部件项目在将来正常生产过程中,在采取了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措施和建议情况下,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2、建议

(1)企业应加强现场设备设施的维护,发现问题,及时修缮,使设备及防护设施随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2)通过日常监测及时了解、掌握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早期发现职业危害,及时采取防护措施,同时,做好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加强职业卫生教育,提高工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同时加强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使用现场监督管理,督促工人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切实保护工人健康。

(4)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8号)规定,自该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变更。

(5)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90号)规定,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公告栏、网站等方式及时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承担单位、评价结论、评审时间及评审意见,以及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时间、验收方案和验收意见等信息,供本单位劳动者和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查询。

(6)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90号)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将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工作过程形成书面报告备查。该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验收完成之后起20日内向管辖该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报告。

五、专家组评审意见

经过讨论和审议,专家认为评价报告对该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分析,对职业健康条件进行了评价,对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符合性进行了评价,并通过检测数据及统计分析评价了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有效性。评价报告基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同意通过该评价报告的审查。但评价单位应按照专家意见对报告进行补充修改后需经专家审核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