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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车唐山机车车辆有限公司高速动车组检修能力提升技术改造项目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一、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中车唐山机车车辆有限公司高速动车组检修能力提升技术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项目简介:中车唐山机车车辆有限公司高速动车组检修能力提升技术改造项目(简称“该项目”)于2015年6月10日取得《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编号:丰发改备字[2015]81号。从目前铁路总公司七个动车组检修基地的实际检修能力和动车组运营数量的不断增加看,投入使用的四个动车组检修基地和在建的三个动车组检修基地,未来无法完成全部三级修任务。该公司仍存在动车组三级修2列/月、四五级修4列/月的缺口,随着这一时间的不断临近,该公司急需尽快实施《高速动车组检修能力提升技术改造项目》,以确保CRH3动车组安全可靠运行,为我国高速铁路的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
二、项目组成员
项目负责人:李英儒
报告编制人:赵 月
评价组成员:李 冰、赵丹阳
三、建设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该项目在运行过程中存在或产生主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甲苯、二甲苯、乙苯、丁醇、乙酸乙酯、乙酸丁酯、异丙醇、锰及其化合物、氮氧化合物、一氧化碳、臭氧、活性炭粉尘、其他粉尘、电焊烟尘、紫外辐射、工频电磁场、噪声、高温。
该项目所测工作场所空气中化学因素浓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该项目作业人员接触噪声8h强度、紫外辐射强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1、评价结论
中车唐山机车车辆有限公司高速动车组检修能力提升技术改造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能够落实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经现场调查,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正常运行;本次评价检测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该项目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达到了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该项目在将来正常生产过程中,采取了本报告所提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2、建议
(1)企业应加强现场设备设施的维护,发现问题,及时修缮,使设备及防护设施随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2)加强职业卫生教育,提高工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同时加强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使用现场监督管理,督促工人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切实保护工人健康。
(3)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8号)规定,自该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
(4)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90号)规定,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公告栏、网站等方式及时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承担单位、评价结论、评审时间及评审意见,以及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时间、验收方案和验收意见等信息,供本单位劳动者和卫生监督管理部门查询。
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90号)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将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工作过程形成书面报告备查。该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验收完成之后起20日内向管辖该建设项目的卫生监督部门提交书面报告。
五、专家组评审意见
经过讨论和审议,专家认为评价报告对该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分析,对职业健康条件进行了评价,对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符合性进行了评价,并通过检测数据及统计分析评价了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有效性。评价报告基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同意通过该评价报告的审查。但评价单位应按照专家意见对报告进行补充修改后需经专家审核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