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河北唐山“退城搬迁”热电联产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21-04-10

大唐河北唐山退城搬迁热电联产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一、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大唐河北唐山退城搬迁热电联产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河北大唐国际唐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唐山市路北区滨河路。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拟建设2×350MW超临界燃煤供热机组。

二、项目组成员

项目负责人:刘振国

报告编制人:宋平

评价组成员:李冰、赵丹阳

三、建设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该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三氧化硫、尿素、氨、盐酸、氢氧化钠、肼、二氧化氯、氯气、硫化氢、石灰石粉尘、石膏粉尘、煤尘、氧化钙、矽尘、高温、噪声。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1、评价结论

大唐河北唐山退城搬迁热电联产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在遵循国家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本报告提出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措施,将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情况下,建成投产后,预期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可得到有效的控制,劳动者的职业健康基本可以得到保障。大唐河北唐山退城搬迁热电联产项目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2、建议

1)切实落实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采用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2室外冲淋洗眼设施应设置冬季防冻保温措施,确保喷淋洗眼器完好有效。

3)建设单位应在拟建项目施工招标、合同管理及具体施工过程中履行职业卫生监管的职责。

4)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管理,督促施工作业人员正确佩戴个体防护用品,在施工和安装调试结束后应搜集施工过程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总结报告等。

5)在初步设计阶段,应根据初步设计内容,在预评价报告基础上,组织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将预评价阶段尚未明确的内容进行进一步完善。

6)在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建设单位应当向其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管理部门,及时、如实申报本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7)项目建成运行后,运营方应加强职业卫生管理,落实主体责任。若部分岗位采取外包形式,项目单位与外包单位签订生产作业协力人员管理协议,明确职业卫生管理职责,并按有关法律规定与承包方签定委托合同,明确责任、义务以及所采取综合防护措施、作业培训等,同时对外包单位和个人进行职业病危害告知,确保接害人员作业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加强个人防护,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8)建设单位应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90第八条内容应当通过公告栏、网站等方式及时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承担单位、评价结论、评审时间及评审意见,以及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时间、验收方案和验收意见等信息,供本单位劳动者和卫生管理部门查询。

五、专家组评审意见

大唐河北唐山退城搬迁热电联产项目在评价单位评价资质服务范围之内,评价目的明确、依据较充分、方法程序正确;评价报告对项目进行的工程分析较详细,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辨识,评价内容较完整;报告的编制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有关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评价结论正确;专家组同意通过《评价报告》,《评价报告》按专家意见修改完善,经专家组长复核确认后可通过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