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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钢迁安新能源汽车电工钢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电工钢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一、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首钢迁安新能源汽车电工钢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电工钢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该项目拟建于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厂内车辕寨区域的预留场地,拟建项目西侧为焦炉煤气加压站、30万m3高炉煤气柜,南侧自西向东分别为炼铁备件库、煤气加压站、100万吨酸洗生产线厂房,东侧为食堂、综合楼。北侧为预留用地。该项目产量106.3万t/a(以轧机出口计),主要包括新能源高牌号无取向电工钢原料卷29.5万t/a,供二冷轧电工钢冷硬卷26.8万t/a,碳钢冷硬卷50万t/a。
二、项目组成员
项目负责人:李英儒
报告编制人:王双棉
评价组成员:李米龙、赵丹阳
三、建设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该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一氧化碳、甲烷、氢氧化钠、磷酸、氧化锌、铬及其化合物、铁及其化合物粉尘、砂轮磨尘、噪声、高温、激光、电离辐射、工频电磁场。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1、评价结论
首钢迁安新能源汽车电工钢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电工钢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在遵循国家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本报告提出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措施,将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情况下,建成投产后,预期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可得到有效控制,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劳动者的职业健康基本可以得到保障。从职业病防治角度考虑,该项目可行。
2、建议
(1)该项目在投产后,应加强生产现场管理,尤其是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防护的正常使用、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
(2)应开展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务必保证作业人员能够正确使用、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3)应开展岗位操作规程培训工作,作业人员作业时,应严格按照岗位操作规程作业。
(4)加强女工卫生保健工作,合理安排妇女劳动工作,做好妇女特殊生理周期的劳动保护。
(5)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90号)规定,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公告栏、网站等方式及时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承担单位、评价结论、评审时间及评审意见,供本单位劳动者和监督管理部门查询。
(6)该项目试运行之前,应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规定开展岗前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体检项应包括接触的所有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现职业禁忌证、职业病者应妥善处理。
(7)应确保外来人员进入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场所,配备有效的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8)对外协单位应签订卫生防护协议,督促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落实职业健康防护责任,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9)若设备大修或其他作业需要外包时,在《承包商管理制度》、《承包商安健环协议》中应载明关于对承包商职业病危害防护能力要求的条款,应选择具备相应职业病防护能力的单位和个人。
(10)职业病防治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最新要求,不断完善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五、专家组评审意见
首钢迁安新能源汽车电工钢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电工钢项目在评价单位评价资质服务范围之内,评价目的明确、依据较充分、方法程序正确;评价报告对项目进行的工程分析较详细,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辨识,评价内容较完整;报告的编制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有关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评价结论正确;专家组同意通过《评价报告》,《评价报告》按专家意见修改完善,经专家组长复核确认后可通过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