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部
河北钢铁集团沙河中关铁矿有限公司
中关铁矿采选工程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一、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河北钢铁集团沙河中关铁矿有限公司中关铁矿采选工程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河北钢铁集团沙河中关铁矿有限公司2011年8月15日委托河北君圣职业健康评价有限公司对其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预评价报告书于2011年12月通过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查。预评价中确定该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由中冶京诚(秦皇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于2013年取得《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冀职健项目设审字[2013]0248号),主要建设内容:采矿系统、选矿系统、尾矿系统、辅助设施。项目为新建项目,该项目位于河北省沙河市白塔镇中关村附近。东北距邢台市30km,东距沙河市21km,东南距邯郸市53km。地理坐标为东经114°01′、北纬36°55′。
二、项目组成员
项目负责人:李冰
报告编制人:李冰
评价组成员:朱峰、刘亚斌
三、建设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该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噪声、一氧化碳、氮氧化合物、二氧化硫、锰及其化合物、紫外辐射、工频电磁场、氯化氢、硫酸等。
-245m水平主溜井、电机车运矿作业、振动放矿作业均为无人值守,自动化控制,未对其进行检测。
根据检测结果可知,所测工作场所空气中化学有害因素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根据检测数据可知,所测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浓度均符合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但是破碎车间产生粉尘浓度较高,巡检人员应正确佩戴防尘口罩,对设备以及除尘设施进行经常性维护。
根据检测结果可知,所检工种的1Hz-100KHz电场和磁场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所检工种的紫外辐射检测结果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除皮带工、磨矿工、大块干选工、给料机操作工、选矿操作工的噪声8h等效连续声级计算结果不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其余所检工种的噪声8h等效连续声级计算结果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超标的主要原因为设备本身的噪声以及设备与原材料的碰撞跟设备本身的噪声造成了叠加,巡检人员应正确佩戴防噪耳塞,对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
该公司为接噪人员配备防噪耳塞,耳塞的型号为3M 1110型防噪耳塞,SNR值为31dB(A),最大降噪值为18.6dB(A),超标最严重岗位皮带工8h等效连续声级为96.3dB(A),耳塞符合要求。企业应加强职工培训,作业期间必须佩带耳塞。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1、评价结论
通过对河北钢铁集团沙河中关铁矿有限公司中关铁矿采选工程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进行分析与评价,得出结论如下:
河北钢铁集团沙河中关铁矿有限公司中关铁矿采选工程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建筑卫生学及辅助用室、应急救援等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规定。
2、建议
(1)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的要求对接害人员进行体检。该公司按规定每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2)应加强现场设备设施的维护,发现问题,及时修缮,保证设备及防护设施随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3)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48号)规定,自该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
(4)检维修、外委作业过程中,应做好个体防护,并加强监督,确保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能够正确配戴防护用品。
(5)采取外包的岗位,项目单位与外包单位签订生产作业协力人员管理协议,明确职业卫生管理职责,并按有关法律规定与承包方签定委托合同,明确责任、义务以及所采取综合防护措施、作业培训等,同时对外包单位和个人进行职业病危害告知,确保接害人员作业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加强个人防护,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6)职业病防治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最新要求,不断完善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五、专家组评审意见
经过讨论和审议,专家认为评价报告对该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分析,对职业健康条件进行了评价,对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符合性进行了评价,并通过检测数据及统计分析评价了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有效性。评价报告基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同意通过该评价报告的审查。但评价单位应按照专家意见对报告进行补充修改后需经专家审核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