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行唐生物质能热电有限公司中电行唐生物质能热电工程项目
发布日期:2021-03-27

中电行唐生物质能热电有限公司中电行唐生物质能热电工程项目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一、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中电行唐生物质能热电有限公司中电行唐生物质能热电工程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项目简介:中电行唐生物质能热电工程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于2017331日取得了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中电行唐生物质能热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石发改新能源核字[2017]37号)。该项目建设内容:新建1×35MW抽凝发电机组,配1130t/h水冷振动炉排生物质锅炉,利用农业秸秆和林木废弃物为燃料;配备20t/h生物质启动(备用)蒸汽锅炉及其他附属设施。建设规模:建设135MW发电机组,配1130t/h直燃式水冷振动炉排生物质锅炉和120t/h生物质双燃料启动(备用)锅炉。项目为新建项目,该项目位于行唐县经济开发区(南区)东至鹏海制药西侧围墙、南至新河街、西至光明路、北至西正社区南侧,占用地块原为河北赛克尔环保有限公司建设垃圾气化发电项目用地

二、项目组成员

项目负责人:李英儒

报告编制人:关蕙雨

评价组成员:王双棉、刘亚斌

三、建设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该项目在运行过程中存在或产生主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其他粉尘、石膏粉尘、矽尘、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氨、联氨、尿素、硫酸、氢氧化钠、柴油、工频电磁场、噪声、高温。

该项目作业场所所测化学有害因素浓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1部分 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的规定;该项目所测作业场物理因素强度能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1、评价结论

通过对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体防护用品、应急救援设施及其合理性与有效性评价和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健康监护等符合性评价,同时结合本次职业病危害检测和体检结果,在该项目所采取的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防护措施均正常运转情况下,能起到控制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的作用。中电行唐生物质能热电有限公司中电行唐生物质能热电工程项目当前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中电行唐生物质能热电有限公司中电行唐生物质能热电工程项目在将来正常生产过程中,在采取了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措施和建议情况下,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2、建议

1)企业应加强现场设备设施的维护,发现问题,及时修缮,使设备及防护设施随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2)通过日常监测及时了解、掌握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早期发现职业危害,及时采取防护措施,同时,做好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8号)规定,自该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

4)作业人员在巡检涉及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时随身携带防毒面具、便携式有毒气体报警器,以便应急使用。

5)加强职业卫生教育,提高工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同时加强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使用现场监督管理,督促工人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切实保护工人健康。

6)应对作业场所进行日常监测,监测项目应包括高温、粉尘,监测周期宜为每月一次。

五、专家组评审意见

经过讨论和审议,专家认为评价报告对该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分析,对职业健康条件进行了评价,对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符合性进行了评价,并通过检测数据及统计分析评价了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有效性。评价报告基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同意通过该评价报告的审查。但评价单位应按照专家意见对报告进行补充修改后需经专家审核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