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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首钢京唐西山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固废综合利用项目、焦化废水深度处理回用工程、循环水排污回用处理工程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一、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唐山首钢京唐西山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固废综合利用项目、焦化废水深度处理回用工程、循环水排污回用处理工程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项目简介:为了实现这些固废资源无害化处理和高效资源化利用,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环保产业事业部结合北京地区与迁钢地区同类固废处理经验和示范工程建设情况,针对西山焦化公司有机固废资源提出集成处理技术方案,以期达到降低固废处理成本,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和综合竞争力的综合效果。西山焦化公司焦化废水生化处理核心工艺采用A/O-O生物处理技术,利用缺氧、好氧两段生化工艺来有效降解CODCr、氨氮、酚、氰等有害物质。为保证外排水质达标和回用,在后混凝出水后增加深度处理工艺。该项目建于西山焦化公司厂区内,西山焦化公司位于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
二、项目组成员
项目负责人:刘振国
报告编制人:关蕙雨
评价组成员:王双棉、刘亚斌、关蕙雨
三、建设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该项目在运行过程中存在或产生主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氨、氰化物、酚、盐酸、氢氧化钠、碳酸钠、硫酸、煤焦油、煤尘、其他粉尘、活性炭粉尘、噪声。
该项目作业场所所测化学有害因素浓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 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的规定;该项目所测作业场所接触噪声8小时等效连续声级均能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1、评价结论
通过对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体防护用品、应急救援设施及其合理性与有效性评价和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健康监护等符合性评价,同时结合本次职业病危害检测和体检结果,在该项目所采取的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防护措施均正常运转情况下,能起到控制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的作用。唐山首钢京唐西山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固废综合利用项目、焦化废水深度处理回用工程、循环水排污回用处理工程当前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唐山首钢京唐西山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固废综合利用项目、焦化废水深度处理回用工程、循环水排污回用处理工程在将来正常生产过程中,在采取了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措施和建议情况下,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2、建议
(1)企业应加强现场设备设施的维护,发现问题,及时修缮,使设备及防护设施随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2)通过日常监测及时了解、掌握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早期发现职业危害,及时采取防护措施,同时,做好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8号)规定,自该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
(4)作业人员在巡检涉及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时随身携带防毒面具、便携式有毒气体报警器,以便应急使用。
(5)加强职业卫生教育,提高工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同时加强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使用现场监督管理,督促工人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切实保护工人健康。
五、专家组评审意见
经过讨论和审议,专家认为评价报告对该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分析,对职业健康条件进行了评价,对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符合性进行了评价,并通过检测数据及统计分析评价了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有效性。评价报告基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同意通过该评价报告的审查。但评价单位应按照专家意见对报告进行补充修改后需经专家审核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