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思开新材料(西安)有限公司爱思开化学品库存储扩建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21-03-27

爱思开新材料(西安)有限公司

爱思开化学品库存储扩建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一、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爱思开新材料(西安)有限公司爱思开化学品库存储扩建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该项目位于西安市高新区综合保税区保八路1211号,西邻保八路,东临保七路。该项目主要是储存化学品,预计项目达产年规模达到年存储高纯气体及化学品997453.2kg

二、项目组成员

项目负责人:魏胜桃

报告编制人:朱峰

评价组成员:刘亚斌、索晓明

三、建设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该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六氟化钨(气)、三氯化硼、溴化氢、氟化氢、三氯甲烷、八氟丙烷、六氟化硫、四氟化碳、八氟环丁烷、一氧化二氮(氮氧化物)、氯化氢、五氟乙烷、六氟乙烷、四氯硅烷等。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1、评价结论

爱思开新材料(西安)有限公司爱思开化学品库存储扩建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较重,在遵循国家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本报告提出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措施,将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情况下,建成投产后,预期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可得到有效的控制,劳动者的职业健康基本可以得到保障。爱思开新材料(西安)有限公司爱思开化学品库存储扩建项目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2、建议

1企业应选择有相应资质的外包单位进行作业,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外包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与外包单位签订合同时,应明确职业卫生防护责任,对外包单位的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进行审查,不符合要求的需及时进行改进,同时监督外包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健康监护的开展。

2企业应加强对外包单位作业人员的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提高外包作业人员的个人防护意识,并对其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进行监督。

3)根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90号令)的要求,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的情况和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4)在同一房间或同一区域内,不同的物料之间分开一定的距离,非禁忌物料间用通道保持空间的贮存方式。

5)装卸对人身有毒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6)装卸气瓶应轻装轻卸,严禁用抛、滑、摔、滚、碰等方式装卸气瓶,以避免因野蛮装卸而发生气瓶破裂、泄漏、爆炸等事故。严禁在不使用气瓶周转架的情况下,利用叉车、翻斗车或铲车直接搬运气瓶。

7)化学危险品入库时,应严格检验物品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有无泄漏。化学危险品入库后应采取适当的养护措施,在贮存期内,定期检查,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渗漏等,应及时处理。

五、专家组评审意见

爱思开新材料(西安)有限公司爱思开化学品库存储扩建项目在评价单位评价资质服务范围之内,评价目的明确、依据较充分、方法程序正确;评价报告对项目进行的工程分析较详细,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辨识,评价内容较完整;报告的编制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有关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评价结论正确;专家组同意通过《评价报告》,《评价报告》按专家意见修改完善,经专家组长复核确认后可通过评审。